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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相片陳皓

你報稅了嗎?5件今年報稅你要知道的事!(2021年)

已更新:2021年5月25日

2021.05.24


今年6月報稅命運多舛,遇到疫情嚴重,又遭遇台電停電,#WHF 又痛苦,現在還要報每年的綜合所得稅,實在是一個頭好多個大rrr!


別擔心!今年+-x針對5件個人報所得稅,做了以下整理,告訴各位今年不只多一個月申報綜所稅,也可以手機申報;還提醒現在當紅的Youtuber、網拍大大們要注意超過一定銷售額,記得要做稅籍登記;簡單地分享40.8萬不用申報但有點虧的迷思;最後,介紹什麼是「基本生活費」(蛤?那是什麼?)。


也預祝各位報稅順利~


今年綜所稅、營所稅申報期限延期至6月底!(6/30止)

今年5月中旬全台疫情升溫,財政部因應5月報稅人潮,公佈今年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(簡稱綜所稅)、營利事業所得稅(營所稅)延期至6月30日。換句話說,還沒報稅的朋友們,你們又多了一個月啦!


不過,在此還是提醒還未繳稅的朋友,若你是收到稅額通知書所附的繳款書,繳款書在6月3日後就無法在便利商店(3萬以內)繳納唷!


另外,也建議尚未繳稅的朋友們,如果「無重大金流障礙」,還是暫定於5月30日止前申報繳納完畢,否則依照去年經驗,部分朋友拖著拖著就忘了,結果就需要多繳納滯納金(每超過2日,就需按應繳納稅額加徵1%滯納金唷)。




 

今年可以手機申報綜所稅,簡單方便又快速!

感謝「現代智人」唐鳳的力推與設計,今年終於不用拿起電腦(還要開windows介面)申報綜合所得稅啦!只要拿起手機,登入財政部手機報稅網頁,開始流程操作即可報稅。


但要注意,今年適用手機申報的朋友,僅限「所得單純」,並非所有人都適用唷!所謂「所得單純」,比方歷年來都適用稅額試算結果申報的朋友,又或是今年申報不需要特別修改資料(如新增配偶、扶養親屬、所得、扣除額等)、不延期(分)期繳稅、不採現金繳稅,才適合手機申報!


如果適用手機申報,那接下來就十分方便啦!只要記得開啟手機網路(非wifi)、手機號碼認證(最方便),按照步驟依序點選,最後確認申報完成,也記得下載收執聯做備份。


詳細請詳財政部電子申報服務網 | https://tax.nat.gov.tw/alltax.html?id=1






 

Youtuber、直播主、網紅、網拍收入要留心,小心要繳稅!

近年來許多人自立門戶,當起網紅,不管是打賞贊助、會員付費訂閱、接業配拍攝影片、平台分潤等,都會有相當可觀的收入。但要注意的是,若每月銷售貨物達8萬元、勞務達4萬元,小心是要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稅款!


在此簡單補充,營業登記大致分為兩種,一種為設立行號(一般常見工作室),另一種為設立公司(有限公司居多)。若網紅們的每月銷售額估計介於8萬至20萬之前,建議申請行號,之後稅籍登記採「小規模營業人(即不開統一發票,開收據)」形式進行。但若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,建議諮詢懂產業別的會計師,討論事業體為公司好,還是工作室好。


結論,若每月銷售額已超過前述最低金額(貨物8萬元、勞務4萬元),未來被國稅局盯上或被舉報時,小心就會有相關罰緩,甚至賺取的收入會被要求補稅唷!



 

單身貴族薪資所得40.8萬以內,不用申報綜所稅!但…好嗎?

一定常聽到有人說,你的年薪資所得在40.8萬內,可以不用報稅,開心!但開心之餘,你可能沒想到其實你有機會可以退稅!(要申報才可以退稅唷!


在此先補充說明,大部分Freelancer(自由接案者)是以簽勞辦單賺取收入,而所得基本上為9A或9B執行業務所得,非屬50薪資所得。換句話說,若所得來源是執行業務所得,別再和人家開心自己也是40.8萬,其實只有20.8萬!為什麼呢?因為少的20萬是「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」,僅適用有薪資所得的朋友!


最後回到申報後為什麼可以退稅?通常主要原因是退還「扣繳稅額」。精打細算的朋友一定對「扣繳」一詞敏感,沒錯!那就是每次你要收到收入款項前,都會被業主要求扣10%稅金!簡單地說,通常試算結果不需要繳稅的朋友,那國稅局就會退還給你之前扣繳過的稅。(但同理若需要繳稅,之前扣繳的稅也可以抵稅唷!)



 

今年基本生活費提高至18.2萬元耶!等下,這是什麼?

財政部自106年提出減稅德政「基本生活費」,自當年16.6萬元已提高至今年109年度申報之18.2萬元。但這到底是什麼?對我們小資族有什麼優惠?呃,如果你是單身貴族,所得單純,基本上是沒有!(哭)


所謂「基本生活費」,是國家體恤納稅義務人,認為一年之中必要的生活費至少有18.2萬元,在經過一系列計算後,若有基本生活費差額,則可減除綜合所得總額。然而,舉例前述提的單身貴族,其實影響不大,原因與計算如下:

(1) 基本生活費總額:申報人數1人x基本生活費18.2萬元=18.2萬元(A)

(2) 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:1人免稅額8.8萬元+所有扣除額(舉例標準扣除額,無其他特別扣除額)12.8萬=20.8萬元(B)

(3) 可減除綜合所得總額之基本生活費差額=(A)-(B)=18.2萬元-20.8萬元<0


簡言之,單身貴族其實不會享受到這份優惠,除非今天另有扶養親屬,如父母、小孩等,才有機會讓「基本生活費差額」變成正數,減除綜合所得總額後,達到少繳所得稅的目的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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